关于《2016年中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省编办按照“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了23家中省直事业单位,并对其2015年度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抽查情况和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2016年中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