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山东省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两个文件。我省将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用编进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六个重点方面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同时采取问效方式对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据悉,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部署,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个别地方和部门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意识淡薄,改革管理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违规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等问题仍时有发生。
        根据《通知》,重点加强督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六个方面:加强行政体制等各项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加强政府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督查;加强严控机构编制情况督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用编进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督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秩序执行情况督查;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督查。
        为强化督查效果,营造机构编制法规纪律不能违的良好氛围,《通知》明确,强化违规违纪行为整改,切实发挥纠偏作用。对督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全程跟踪督导整改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整改到位一起。
强化督查情况通报,切实发挥警示作用。认真总结一段时间、一项工作、一个典型案件的督查成效,及时采用发文通报、会议通报等形式,通报督查情况。
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发挥威慑作用。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凡达到党纪、政纪处分追究责任情形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约谈责任人,促其警醒,筑牢机构编制法规纪律不能违、不敢违的防线。
据了解,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跟踪问效,是加强机构编制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近日,我省出台《山东省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出台机构编制跟踪问效相关规定。
        跟踪问效是指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跟踪监管,评价执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落地生效的制度。
根据《办法》,跟踪问效的范围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和编委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贯彻落实情况;新设机构的组建、人员编制执行、职责履行等情况;合并机构的调整、职责整合履行等情况;撤销机构的职责任务核销、转移、手续办理等情况;调整事项类机构的职责任务变动、内设机构变化、人员编制增减等执行情况;其他需要跟踪问效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