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中,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战”,持续推动各级、各类清单制度建设,变“审批长跑”为“短途接力”,为地区经济发展转型营造了审批简、监管严、服务优的良好发展环境。

 

减事项放事权统筹  强监管优服务并重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中,始终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大兴安岭各级、各类清单陆续公布,变“审批长跑”为“短途接力”,经济发展清障搭台步伐加快,切实为加快全区经济转型营造了审批简、监管严、服务优的发展环境。

    一、简政放权“蹄疾而步稳”,凸显改革“紧迫感”

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根据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推进“八项重点改革任务”的部署,将持续深化、逐步丰富完善简政放权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抓手,压茬推进“三项清理”。一是审批事项清理。全区上下紧跟省级清理节奏,坚持“省清一批,跟进一批,公示一批”,牵头组织开展了第7轮地本级审批事项动态清理,累计取消下放审批事项372项,总体清理比例为56%,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地本级保留行政许可292项,县区保留241项,并分别建立地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权责清单清理。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将统一规范“两个清单”作为推进简政放权的工作重点,历时4个月相继组织开展了6轮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调整后,地本级行政权力事项3571项,对应编制责任清单3577项,梳理责任事项27524条,厘清地县责任边界6724条,明确部门责任边界104条。各县区现行权力事项3347项(呼玛县、漠河县、松岭区为产煤区,行政权力事项均为3434项)。三是中介机构清理。在全区范围内先后组织4期中介机构清理业务培训,对地本级各部门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累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88项(其中,取消31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转化13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规范44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保留71项。

    二、放管结合“共同为改革想招”,保持改革“秩序感”

随着“放”的大规模落实,“管”已成为简政放权的主抓内容。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大兴安岭着重在清单建设中抓实“三项措施”:一是注重责任主体作用。突出大兴安岭行署责任主体作用,切实保证清单实现“四个覆盖”:覆盖地本级及三县四区行政层级;覆盖行署工作部门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覆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14类权力事项;覆盖权力行使的所有环节责任和过失情形。建立层级审核确认、横向沟通协调两项工作机制,坚持实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战线分管领导签字的层层把关审核确认;审核部门严格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的要求,对每个部门、单位申报的审核事项都进行了5——6次反复修改,将审核工作紧密配合推进到位。二是注重审核于法有据。各审核小组密切配合,实行初审、界定、复审复核渐次衔接环环相扣的工作方式,反复查找19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确保清单建设中每项职权类名称都有对应的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全部责任条款经编办、法制办及部门确认取得共识后,真正实现与部门“无缝”对接,防止部门权实责虚、揽权推责。对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和公安等涉及审批事项量大且具体承担科室较多的部门,采取实地审核、实地沟通的方式进行反复多次的对接,最终达到统一标准规范上报的要求。三是注重运用监督检查。根据全省统一的工作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要求,将逐一明确各类清单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职责作为推进落实具体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部门(单位)自行申报——责任部门初审——法制办复审——编办确认汇总的“四关联审”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督查考核机制,采取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常规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以及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推进改革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电话沟通、重点督查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及时发现推进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优化服务“一起为改革发力”,厚植百姓“获得感”

积极推动简化优化审批流程与全面实行清单制度工作相适应,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网上示权、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确保“三坚并行”,以“放管服改革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释放更多的获得感。一是坚决砍掉无谓证明手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座谈会精神,就全区乡镇、街道、社区出具证明、手续情况组织开展了两轮调查统计。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规范37项证明事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07号)和《关于取消和规范46项证明事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20号),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证明、手续,地本级累计取消无谓的证明、手续120项,县区累计取消无谓的证明手续237项。二是坚持深化公共服务。根据省协调办“自下而上”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三个一”推进工作思路:“一个棋盘谋划”。加强全区“放管服”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督导检查,注重整体推进,避免地、县(区)、乡镇(街道、乡镇)改革脱节,确保政府职能转变层层衔接、落实到基层。实行地县联动,组织地本级7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三县四区及所辖乡镇、街道、社区、村进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一把尺子定标”。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先后组织开展了2期全区“放管服”改革业务培训,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需把握的原则、内容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解读,确保地县纵向标准统一,县区横向比对一致。“一个步调推进”。按照全省推进“放管服”现场会精神,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原则,对全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再规范、再完善。根据区情特点,将公共服务事项划分为综合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比照全省试点单位的梳理范围进行了再拓展,着力对行政权力清单之内、之外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集中梳理,初步形成了横向涉及地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纵向覆盖地、县(区)、乡镇(社区)、村四个层级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其中,地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2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110项公共服务事项,各部门服务指南已同步编制完毕,分别在大兴安岭行署政府网、大兴安岭机构编制网、大兴安岭日报和各部门网站进行社会公示。三是坚持动态优化调整。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用更大的放更好的管更优的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确保全区公共服务实现流程最简、服务最优。对原进驻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排查清理,根据取消下放情况,坚持该撤出的撤出,该下放的下放。根据现实工作需要,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领办服务、代办服务,并定期对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无偿代办制”情况进行考评,对审批事项办结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紧紧围绕“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限最短”的目标要求,对地林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全面优化运行流程,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按照20%的标准大力压缩办理时限。目前,地本级行政许可已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平台,平均办结时间为1.79天,比承诺时限提速85.7%,异地申报比例33.72%,工作时间外申报率25.16%,无超时催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