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市首批6部门29个事项由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近日,南通市海门市公布首批集中审批事项,共涉及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安监局、人防办、建工局等6个部门(单位)29个事项,其中17项行政许可事项及8项其他事项交由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另有2项行政许可、2项其他事项由相关单位委托行政审批局行使。集中后的事项原单位不再行使,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
      29个集中事项目录清单公布
      去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将南通市、盱眙县、盐城市大丰区、苏州工业园区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是,以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重点,清理减少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简约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要求,市本级首先选择市场准入、投资建设领域,实现由许可场所集中向许可权力集中的转变,突出三个特点:再造审批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经过梳理,南通市海门市于日前公布了首批29个集中事项目录清单。此次公布的首批集中事项目录,具体包括市权限内投资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审批等17项行政许可事项,市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8项其他事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审批等4项委托事项。
      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
      据了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以组建行政审批局为突破口,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权限集中起来,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建立审批、监管、服务分离联动的权力运行体系,提高行政效能。去年10月底,南通市海门市行政审批局成立。市行政审批局在市政务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组建而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务中心更名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市行政审批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行政审批局内部是如何运转的?据了解,按照“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要求,合理划分行政审批局内部功能定位。受理窗口实行“综合收件、一口告知、统一发证”,着力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审批业务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组团式审批、流水线作业。对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或公告等负责扎口管理。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审批”的服务模式,依托电子政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系统,加快建设集网上办事、协同审批、信息共享、联动监管、中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实现统一收件、快速流转、并联审批,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行政审批综合平台。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
      行政许可职能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研究制定规划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一方面,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在审批过程中的职责,根据行政审批局的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等,不得因技术支撑不到位而影响行政审批效率;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行政管理部门要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对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事项,逐条逐项列出监管目录清单和追责清单,制度监管工作流程,确保审批、监管无缝对接,从而形成行政审批局与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互通互联、紧密合作、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